欧洲公告机构行业协会Team-NB公布立场文件《针对风险自适应监测系统的提案:MDR 对欧盟委员会提案 COM(2025) 1023 最终版的补充提案》,提出关于“风险适应性监管”的实施细则建议。
考虑到Team-NB于欧盟MDR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其协会成员基本囊括欧盟全部主要公告机构,该立场文件有较大可能成为未来MDR监管实践的一大参考。
一、为何需要实施“风险适应性监管”?
欧盟委员会意图取消证书最长有效期。过往无论何种器械,期限届满就必须开展重新认证。此后则将变更为:由公告机构根据器械风险高低,开展对应不同强度和频率的定期审查。
此举初衷是:已经上市多年、从未出过问题的“旧器械”,与新近获批的“高风险创新器械”适用同一套监管节奏,显然不合理!
但问题随之来到:如何判断风险高低?依据什么标准以调整监管强度?该定位文件正是在欧盟委员会框架性提案基础上,补充“怎么做”的细节。
文件核心逻辑为:先从严,再视情况放宽,若发现问题则随时收紧。
二、3个监管等级,怎么定?
该文件提出将制造商分为3个监管等级:
·初始/强化级:证书刚获批后的默认状态。过去3年内发生过严重不良事件、现场安全纠正措施、重大或反复的不符合项等情况,均被归入该级别。
·中级:过去3年内未触发以上任意事件。
·降级:过去6年内未触发以上任意事件。
*注意→首先,从初始级降级至少需等3年,不能一经获批立即要求减负;其次,升级(重新升级)可立即执行,只需触发事件发生。
*背后的监管逻辑→该设计展现监管方面的审慎态度--先通过一段时间的强化监管充分掌握器械和制造商的真实表现,随后根据客观数据决定是否可降低监管强度。
三、哪些情况触发监管升级?
·有因果关系的严重不良事件、现场安全纠正措施;
·近2次监督评估中发现重大或重复性不符合项;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纠正预防措施,或无法证明其有效性;
·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系统性缺陷,包括对关键供应商和分包商的控制不力;
·严重事件、现场安全纠正措施数据、上市后监督指标、趋势报告异常;
·报告和提交义务未完成或超出期限规定(如PSUR、PMS报告、趋势报告);
·对公告机构要求的回复延迟、不完整或质量差,造成反复澄清;
·来自第三方(医护人员、用户、患者、主管当局等)的可靠信息;
·任何其他表明制造商可能缺乏有效控制的情形。
以上触发条件全面覆盖:从器械质量到体系运行、从内部管理到外部信息,基本堵住“钻漏洞”的可能。
四、什么是“有因”检查?
此文件新增关键定义:for-cause 有因。即:公告机构基于具体、已识别的信息(如严重事件、不符合项、上市后监管数据等),认为器械的合规性、质量体系有效性或器械安全性能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时,可随时启动的针对性检查。
该定义核心要点是:无论器械当前被归为哪个监管等级,公告机构均可因为“有事”而随时上门检查!换言之→降级并不意味着“无人管”,而仅仅是降低常规检查频率,但“有因检查”之剑始终悬于械企头顶。
五、对“成熟技术器械”的定义为何大幅收紧?
文件对well-established technology device 成熟技术器械的定义做大幅修订。相比原有定义(简单、稳定设计、无安全问题历史、临床性能被公众熟知、在欧盟市场有长期历史),新定义新增多项严苛条件:
·设计必须具备通用规范或协调标准支撑,不得包含可能影响安全或性能的新颖设计特征、作用方式或最近开发的材料/工艺。
·不得在欧盟或国际层面发生过严重事件、安全信号、安全纠正措施或系统性不良趋势。
·在通用设备组内,预期用途、适应症、临床使用、性能声称或技术水平无重大演变。
必须具备长期、成熟、稳定且连续的欧盟市场历史。
·不得包含人体或动物来源的组织或细胞、药用物质、生物活性物质、药理/免疫/代谢剂,或依靠AI/机器学习算法的软件。
·必须具有适用的协调标准或通用规范。
·不得依靠新的或新兴的科学证据以证明其安全性、性能或临床受益。
*注意:以上只需任意1项不符合,即不属于“成熟技术器械” !这代表着许多原本可能享受简化流程的器械将面临重新评估。
六、对制造商的启示
1. 监管不再是一锤子买卖。 证书获批仅仅是开端,后续监管的强度和频率会动态变化。制造商应当建立持续合规的能力,而非“突击应付审核”。
2. 数据质量变得至关重要。 无论是上市后监督数据、PSUR报告或是对公告机构问询的回复质量,均将成为决定监管等级的关键因素,而敷衍了事的回复或造成监管升级。
3. 降级是长期过程。 至少3年的观察期代表着:即使诸事顺利,也仍需较长时间才能从初始级降至中级,要求制造商具备耐心和持续投入的决心。
4. 不容忽视的供应链管理。 文件多次提及对关键供应商和分包商的控制,即不可独善其身,而是应当确保完整供应链的合规性。
5. 重新定义“成熟技术器械”之影响深远。 受影响器械在技术文档抽样、上市后监督等方面的待遇可能有变。
观点总结
可见,欧盟MDR监管正从“证书为中心”转向“风险为核心、数据为驱动”的持续监管模式。证书不再是“护身符”,而是动态管理过程的起点!
已在欧盟或计划进入欧盟市场的械企,与其被动应对监管变化,不如主动建立“以风险管理和数据驱动”为核心的合规体系。毕竟,监管最终目的并非增加负担,而是让真正安全的器械更快惠及患者,同时让存有风险的器械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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