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法规
新闻法规
MDD法规与MDR法规技术文件的差异
[2019-03-08]




2017年5月5日,欧盟官方期刊(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发布了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17/745,简称“MDR”)。MDR将取代Directives 90/385/EEC (有源植入类医疗器械指令)and 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依据MDR Article 123的要求,MDR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与2020年5月26日期正式取代MDD(93/42/EEC)和AIMDD(90/385/EEC)。

 

MDR实施之后,在三年过渡期内仍然可以按照MDD和AIMDD申请CE证书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依据Article 120 clause2 的规定,过渡期内NB机构签发的CE证书继续有效,但是从其交付日期起有效期不超过5年,并且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面对欧盟法规的换版对技术文件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文件名称MDD法规对技术文件的要求MDR法规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Device Description

产品描述


  1. 本技术文档所涵盖的产品和及所有型号。

  2. 预期用途,预期使用者和预期患者人群;待治疗的医疗状况,禁忌症;工作原理/作用模式机理;3.关键性能;

3.1产品使用说明 -- 单独使用或与其他产品或附件结合使用。

3.2所有配件清单

3.3产品分类和分类理由

3.4符合性评估路径

3.5规定包装效期

3.6规定的产品使用寿命

4关于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未使用TSE物质的声明。

4.1关于产品含/不含药物的声明

4.2关于产品含/不含人类血液衍生制品的声明。

4.3关于产品或其它结合使用产品中含/不含邻苯二甲酸盐的声明,所含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从产品中渗漏进而可能致癌、诱变或有毒。

5.欧盟代表的详细信息。


1 分类规则的变化

从MDD到MDR,器械分为四大类:I类、IIa类、IIb类、III类,其中一类中可重复使用器械归属为I*类(Is(一类灭菌)/Im(一类测量)/Ir(一类可重复使用))。MDD中与分类相关是93/42/EEC中的 Annex IX 和相应的指南MEDDEV 2. 4/1 Rev. 9;新的MDR中Article51和Annex VIII 详细阐述了产品的分类信息。主要变化是由MDD的“18条”,改为MDR的“22条”。

2. 器械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由MDD中Annex 1 ESSENTIAL REQUIREMENTS 进一步完善为“ANNEX I GENERAL SAFETY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从原来的13个条款增加到现在的23个,同时MDD中 Article 13: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在MDR中作为一个单独的章节 “CHAPTER III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HE INFORMATION SUPPLIED WITH THE DEVICE”。细化了多条性能要求,强调将风险分析和管理贯穿于设计和生产、销售、上市后监管等整个产品周期中。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1. 初次提交(CE证书未发),可以是草稿版符合性声明。

  2. 符合性声明需明确识别所涵盖的所有产品型号/规格。

ANNEX IV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详细说明了“符合性声明”文件包含的内容。 

欧代同责

Essential Requirement

基本要求

  1. 基本要求检查表,必须在“相关支持文件/报告”列中说明 如何满足基本要求(写明证据文件或报告的编号)。

  2. 对于认为不适用的要求,应说明理由。

根据新法规此表内容会发生变化

Standards

适用标准

  1. 列明相关适用的标准及发布日期,并针对每个标准说明是完全或部分适用。

  2. 如果某个关键标准没有使用或某个标准仅部分使用或某个标准的最新版本没有使用,则需要说明理由并说明符合“最新技术水平”的要求。

按照欧盟的通标和专标

Risk Management

风险管理

  1. 风险管理- EN ISO 14971,包括附件ZA的要求。

  2. 风险管理计划/方案和报告,因产品上市后监督和临床评估而进行的更新。

风险利益分析和风险管理

Clinical Data


临床数据

  1. 临床评价必须符合MEDDEV 2.7.1 Rev 4要求。包括:

    1.1选择的临床评价路径,annex X_1.1d路径,文献路径,临床调查路径, 或文献与调查结合的路径。

    1.2文献检索方案:使用的文献数据库,搜索关键词,过滤条件,包括/排除标准,加权。(搜索方案,过程和输出的结果必须写清楚,以便技术文档审核人员进行验证)

    1.3如果声明和某个产品的安全性和性能等同,必须对临床、生物相容和技术三个方面的等同进行论证。存在的任何差异必须进行分析并证明该差异对产品的安全和性能没有负面影响。

    1.4临床评价过程识别的临床危害,已经并包含在风险管理文件中(对该风险已经进行控制,并尽可能降低)。

    1.5最终用于临床评价的文献 (全文) 必须附在技术文档中

    1.6临床评估报告应包括: 所有纳入文献的关键性评估 (临床、生物相容和技术等) 以及文献如何支持产品符合基本要求、符合声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1.7所有参与临床评估人员简历,企业对其能力认可的说明和临床评估人员签字的利益声明

  2. 如果进行了临床试验,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2.1临床试验协议/合同

    2.2(主管机构)无异议/批准函(如适用)

    2.3当地伦理委员会批准

    2.4临床试验报告

    2.5临床研究中任何不良事件的详情。

新法规提出:1.要求根据Article61和附录XIV partA执行、评估、报告和更新临床评价资料;2.提出对特定III类和IIb类器械,CER中要考虑咨询专家小组的意见;3.对植入和III类器械,提出考虑临床研究;4.要求CER按照PMCF取得数据进行更新;5.针对III类和可植入器械,提出了CER更新的频率;6.明确证明实质等同性需考虑的特点;7.要求其与风险管理的相互作用

Post Market Surveillance


上市后监督

  1. 技术文档中包含的产品的上市后监督(PMS)计划。规定主动监督方法和被动监督的方法和数据来源, 频率等等。

  2. 产品上市后监督报告(按规定的计划形成的报告)。PMS报告需包含产品每年(本年度和以往)按地区的:销售数量,投诉/不合格品数量及性质(如安全,性能相关),对投诉及其趋势的评价。PMS报告还需包括对其它来源的信息的评价,如:新检索到的文献、数据库、监管机构评估、服务报告/维修数据。

  3. PMS报告还需包括所采取的措施的总结 -- 警戒报告,现场安全纠正措施(FSCA),纠正措施,风险管理文件的更新,对正在进行的上市后临床试验(PMCF)的状态的评审。

  4. 根据MEDDEV 2.12/2 rev 2的要求,制定产品上市后临床试验计划(PMCF),或不需要PMCF的理由。

  1. 加强器械上市后监管体系Chapter VII POST-MARKET SURVEILLANCE, VIGILANCE AND MARKET SURVEILLANCE 着重说明上市后监管、警戒和市场监管。建立、实施和维护上市后监管体系(见Article83)。强调上市后监管体系贯穿整个生命周期,并不断更新。建立“上市后监管计划”(见Article84),具体内容见Annex III。I类器械编写“上市后监管报告”(见Article85)。IIa、IIb和III类器械编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见Article86)。PSUR需定期更新并作为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建立警戒和上市后监管电子系统(见Article 92)。在整个器械使用寿命期间,依据实施PMCF后取得的临床数据对临床评价及技术文件进行更新(Annex XIV part B)。

  2.  AnnexIII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ON POST-MARKET SURVEILLANCE 详细说明了要按照Article83-86 编写上市后监管的文件,包含上市后监管计划、上市后监管报告或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 

Manufacturing Processes

生产过程

  1. 生产过程说明。

  2. 生产现场、关键分包商、灭菌供应商、外部测试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并提供其认证/资格的详细信息。

  3. 关键零部件和成品产品的规范/图纸/材料清单。

  4. 生产中使用的规范,如零部件、分装、原材料、包装等规范。

  5. 无菌产品。供应商规范,说明用于灭菌过程的无菌屏障的适用性。







无明显差异变化

Biological Evaluation

生物学评价

  1. 依据ISO10993 -1形成的生物学评估报告及所有相关的生物安全测试报告。

  2. 生物评价报告必须以成品为基础,考虑所有材料、制造和灭菌过程、降解产物、可浸出物等。


Compliance with Essential Requirements - Verification & Validation Documents


符合基本要求-验证和确认文件

  1. 产品测试报告,例如:证明符合基本要求的报告,产成品规范,宣称的要求,符合的标准,性能要求的验证。

  2. 产品与任何可能接触到产品的物质(如液体、药物)的兼容性的验证报告。

  3. 关于如何满足产品清洁要求的信息,如:受控环境、产品清洗过程、生物负载。

  4. 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关键制造过程的确认文件,如模具、粘合/粘合、清洗、无菌隔离密封等过程的确认文件。

  5. 证明产品与其他产品或附件组合使用时的适宜性的报告。

  6. 证明测量功能的精度的报告。

  7. 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性测试报告- EN 60601-1-X系列,EN 60601-2-X系列

  8. 软件验证和确认报告- MEDDEV 2.1/6, EN 62304。

  9. 可用性工程文件,如EN 62366, EN 60601-1-6


产品测试报告未发生明显差异变化

Use with Medicinal Product

配合药物使用的产品

如果医疗器械与药物一起使用(如雾化器,麻醉机,输液泵, 管路,镇痛器械,硬膜外导管),应提供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相容性测试确认报告。应证明和医疗器械一起使用药物的该应用方法(如:雾化应用) 已经在欧洲得到批准(如:产品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Device Supplied Sterile or to be Sterilised by User

 灭菌提供或由用户灭菌的产品

  1. 无菌产品。证明满足灭菌标准的文件报告。EN ISO 11135, EN ISO 11137-1, EN

  2. 非无菌提供由用户进行灭菌的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灭菌/再处理方法次数等的确认文件。EN ISO 17664

  3. 与分包商-产品制造商和灭菌公司签订的技术协议。

  4. 生物负荷的测定。试验方法的确认和2个最新的生物负荷结果

  5. 生产环境的控制

    5.1无菌试验。试验方法的确认

    5.2环氧乙烷EO灭菌文件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残留报告、EO气体规范信息、生物指标、最后再验证审核。

    5.3辐射灭菌文档包括剂量设定/剂量实体化(例如:方法1、VDmax,以及如果是基于产品族的基本原理、为在此产品族内包含的产品进行),2、最新的审核报告、工艺验证方案和报告(剂量映射,与如果对在该类别下的产品的处理)的理由。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运输和储存

  1. 储存和运输/装运后仍然符合规范的验证文件报告。

  2. 规定的存储条件。

无明显差异

Information Materials

标签和说明书

  1. 技术文档中包含的每个产品族的标签样本。

  2. .包括用于产品,一次包装和二次包装上的所有标签,应分别提供。

  3. 使用说明书(IFU)或产品不提供说明书的理由

  4. 其他有关文件,例如:外科植入卡片、电子标签等。

  5. 翻译文件的确认。

  6. 符号的运用

  7. 营销宣传册/材料。

  8. 标签和说明书信息与技术文档的其它文件,包括:风险管理和临床评估的相关内容应关联并保持一致。


MDR新增要求

1.技术文件的要求

MDR中添加了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且明确指出上市后监管计划和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都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要求依据上市后监管体系收集的资料对技术文件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新。 

2.MDR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MDR中增加了很多新的概念,从MDD中的14个概念,增加到现在的71个,如增加了一些临床试验方面和上市后监管方面的概念,如 “recall ,withdraw ,serious incident, clinical consent, clinical benefit(召回、撤回、严重事件、临床同意、临床受益)”.详情请见Article2

3.技术文件的要求
MDR中添加了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且明确指出上市后监管计划和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都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要求依据上市后监管体系收集的资料对技术文件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新。 

4.Eudamed数据库
新法规提出:
明确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建立目的和包含的信息(Article 33)
信息的公开性
要求III类器械和植入式器械,安全和临床性能信息通过Eudamed向公众开放。

5.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系统)
除定制和研究器械外,其他器械均需建立UDI系统
UDI信息体现在标签或包装上(不包含集装箱)
UDI-DI信息需要载明于符合性声明中(见Article27)
Annex VI Part B提出UDI-DI包含的信息
可植入、重复使用、软件、可配置器械的UDI有特殊要求(见Annex VI Part C
包装或标签上UDI实施的时间见Article123 (f)
UDI 发行实体由欧盟委员会指定
过渡性:Article 120指出“在委员会根据第27(2)条指定发行实体前,GS1、HIBCC和ICCBBA应被视为指定的发行实体”



来源:Truthful医疗技术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