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FDA验厂虫害控制

食品FDA验厂虫害控制

1、应制订文件化的虫害管理计划,以便有效地监控和控制虫害在工厂设施内及其周围的活动。虫害控制行动应该由有虫害控制执照的承包者或经过相应培训的员工来施行。前者是指拥有有效合同和由相关地方权威机构颁发的执照副本,包括保险责任范围。

2、在任何可行的、适用的地点,虫害管理规范或是其他控制虫害的方法和用具比杀虫剂的使用都要优先考虑,比如说驱逐和诱捕害虫的策略。关于这些策略的详细情况和工作。

3、应绘制完整精确的平面图,指示室内捕鼠器、粘鼠板、灭蝇灯、室外毒饵投放点、生化信息素捕杀装置等的位置。

4、残留杀虫剂不得以烟雾、气雾等的形式使用。当目标是某种具体的害虫时,可使用诱饵。在使用的场所,诱饵装置应该是一个坚固的、不易被毁损的并且安全的结构。灭鼠剂只可以块状或固体膏状的形式投放(不允许以粒状、丸状或粉状等形式灭鼠药使用)。 灭鼠剂通常应着重点在厂区外投放。捕鼠器和诱饵装置最好在建筑物内部使用。灭蝇灯的灯泡必须定期更换(根据各生产商的要求)以便发挥它们的最高效能。灭蝇灯应该安置在靠近出口的接收区或是仓储区,但是不应该安置在容易把害虫吸引到建筑物内部的位置。

5、用于虫害控制的化学品必须附上精确标签,详细编目,同时当不使用时要安全存放(有闭锁的门的地方),只有经过授权或是指定的人员方可以接触到。例行检查应按必要的频率进行,以确定害虫活动、其藏匿处和侵入点。虫害检查之结果应做记录。有关杀虫剂使用的文件记录应该包括:杀虫剂的品牌名称、可追溯性信息(比如说批号)、使用量、使用杀虫剂的方法、目标害虫和处理时间。厂家应附有所有杀虫剂的标签和材料安全数据单(MSDS)或是相应的材料、选址安全注意事项。

6、必须分析虫害活动数据以找出其活动的去向。如果发现有虫害活动,针对性的控制级别也要相应的升级。